关于交费

  • 诊察、检查等所有流程结束后,请将诊察券、门诊基本卡、通知单等各种单据、保险证(仅在月初)提交到1楼的"(5)号费用结算"窗口。
    事先进行"医疗费后付服务"登记的患者请提交到1楼的"(7)号后付受理"窗口。
  • "(5)号费用结算"窗口将交给您结算受理票。如果结算受理票的号码显示在收费号码显示板上,请在当天内使用自动付款机进行结算。
    此外,本院可以通过现金及信用卡、借记卡(银行卡)支付医疗费。(后述的医疗费后付服务利用登记无法使用借记卡(银行卡)。)
  • "(7)号后付受理"窗口将对医疗费后付登记进行确认。如果确认结果显示登记准确无误,即受理结束,患者可直接回家。医疗费则在日后通过事先登记的信用卡公司进行扣取。

医疗费后付服务(需要事先通过网络登记)

使用该服务,门诊医疗费仅在专门窗口受理,当天无需等候费用结算,可直接回家。
当天的门诊医疗费会在日后通过登记的信用卡结算。
住院费的支付无法使用该服务。
利用医疗费后付服务需要事先对本服务进行使用登记。请利用个人电脑或智能手机通过QR码或URL访问医疗费后付申请界面,输入诊察券卡号码、信用卡信息及邮箱地址等办理登记手续,从完成登记的当天开始便可利用本服务。
登记前请阅读以下确认事项。相应人员无法使用本服务。

(确认事项)

符合下列情况者,将无法利用医疗费后付服务。与通常就诊一样,所有的诊察、检查等结束后请将诊察券、门诊基本卡、通知书等各种票单及保险证(仅限月初出示)提交至1楼的"(5)号费用结算"窗口。

  1. 持有各种公费的个人承担上限额管理票(儿童特定疾病、自立支援医疗、肝炎等)的人士
  2. 利用孕产妇健诊、婴儿健诊等就诊券(自治体发行的券)进行结算的人士
  3. 有医疗费未付清的人士
  4. 参与临床试验中的人士(临床试验期间将在临床试验服务台进行划价)

登记网站URL:https://s2.medicalpay.jp/osaka/login/
※为了安全起见,从开始登记至登记完成,请切换成自己的网络连接环境后进行手续办理。
(关闭Wi-fi等)

就诊当天的门诊医疗费将在就诊几日后进行信用卡结算处理,并通过邮件的方式向利用者通知金额。
此外,利用医疗费后付服务时,发票和诊疗明细单可在收到金额通知邮件后利用设在院内的专用打印机进行打印。
此外,本业务不提供寄送服务。请到医院亲自打印。
⇒医疗费后付服务说明请看这里

可在自动付款机上使用的卡

可在自动付款机使用的卡 UFJ,NICOS,JCB,AMERICAN EXPRESS,VISA,MasterCard,Diners Club,J-Debit

可使用自动付款机的场所及时间

门诊楼正门大厅
(8台)
平日8时30分至17时30分(休诊日例外)
出入院中心
(1台)
24小时全年无休(周六、周日、节假日也可以使用)
但是,23时30分至第二天0时30分的一个小时及平日7时30分至8时30分的大约40分钟期间因进行机器维护,无法使用。
此外,也有因临时维护等原因无法使用的情况。

使用注意事项

  • 用自动付款机付款时需要我院的诊察券。
  • 除现金以外,还可以使用信用卡(JCB、VISA、UFJ、AMERICAN EXPRESS、NICOS、MasterCard、Diners Club)及借记卡(银行卡),刷卡付款时需要输入密码。
  • 刷卡付款时请确认卡的限额。此外,有关限额的详细情况请咨询各卡片公司及金融机构。
  • 利用借记卡付款时,各金融机构的可利用时间有所不同,请确认后使用。
  • 办理所得税的医疗费扣除、高额医疗费的退还等手续时需要出示发票。发票不进行补发,因此请妥善保管。

咨询处

有关支付方面的详细情况,请咨询以下部门。

医事课收入·债权管理系 电话:06-6879-5111(总机)
(平日8时30分至17时30分)

因不得已的理由开具院内处方时,请在"(11)号药剂·居家医疗器材交付"窗口,凭号码显示板的显示号码取药。

(5)号费用结算
(5)号费用结算
(7)号自动付款机
(7)号自动付款机
(11)号药剂·居家医疗器材交付
(11)号药剂·居家医疗器材交付